平台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

发稿时间: 2025-12-22 20:22:25

1.  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规定。

2. 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参照《中国农业大学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》(实验字〔201906号)、《中国农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(2021年修订)》(中农大实验字〔20214号)、《中国农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》(实验字〔202202号)执行。

3.  不准随便丢弃、倾倒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及其废液,需按中国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处颁发的《中国农业大学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处理实施细则》(中农大国资字〔201625号)和《中国农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办法》(中农大实验字〔20202号)进行收集或处理。

4.  存放易制毒和剧毒物品须用保险柜或铁柜,严格使用登记制度,采取双人双锁保管。实验人员必须当日向保管人员领取,当日使用。剩余部分须立即交还保管人员妥善保存。一旦发现丢失,必须立即查找,同时向学校保卫处及当地公安机关报告。

5.  不准擅自拉、接电线、改装电路和增加电器设备,不得超负荷用电以及自行加大线号和保险丝。

6.  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必须锁门、关窗、关水和关气,并关闭除冰箱和培养箱之外的仪器设备和电源。

7.  不准在实验室吸烟、做饭、住宿、聚餐和跳舞等。

8.  实验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,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,所有人员均应学会使用消防器材,重大问题要迅速联系资源与环境学院办公室、校保卫处或派出所。

9.  实验过程中如发现仪器设备出现异常运行、明显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,实验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,并第一时间切断相关电源、水源和气源,及时向平台管理人员报告,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卸、检修或继续使用故障设备。

10.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、挥发、燃烧或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实验环境的情况时,实验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,迅速疏散无关人员,并按实验室应急预案进行初步处置,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平台管理人员和学院相关负责人。情形严重或无法有效控制的,应立即联系校保卫处、实验室管理处或拨打应急电话求助。

11.实验室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险情,不得隐瞒、迟报或谎报。实验人员须如实配合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,平台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学院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告,并协助落实后续整改措施。

12.非办公时间(18:00—8:00)原则上不开展高风险实验。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开展实验的,应遵循必要性、可控性和可追溯性原则。在非办公时间开展实验,须提前向平台管理人员或学院指定负责人进行备案或审批,明确实验内容、使用仪器、涉及危险源及实验负责人。未经备案或批准,不得擅自进入平台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。

13.涉及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易制毒、强腐蚀性化学品,或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实验项目,原则上不得安排在非办公时间进行。

14.非办公时间实验结束后,实验人员须对实验区域进行全面检查,确认仪器设备关闭、水电气安全无隐患后方可离场,并按要求填写实验记录或使用登记。